2011/06/15

病! ~《人形蜈蚣》






《人形蜈蚣》(the human centipede) 續集在英國被電影分級委員會拒絕評級,不但無法公映,連光碟亦不能發行,引起注目。

世上許多動物都有虐待僻,如貓兒,雙掌快如閃電,將耗子玩弄其中。對方驚慌萬分,牠卻甚有快意,把興奮建築於老鼠的痛苦之上。

同樣亦有虐待狂的人類,多了一個會思索的腦袋,虐待方式更為精緻,也更奇特殘酷。

古羅馬暴君、中世紀歐洲、中國的明朝、蘇俄共產黨,歷史裡多有暴人,對施以恐怖酷刑樂此不疲。受刑者在最終氣絕前,都要經歷精神肉體大煉獄,飽嚐萬物之靈的大荒謬體驗。

首集《人形蜈蚣》裡的玩意,要比這些更邪惡。影片裡的德國外科醫生,沉溺於創造他的自家製「動物鍊」:先而狗隻,而後人類,把二女一男的嘴巴與肛門縫接起來,串連成三合一的人肉蜈蚣第一截 --- 他當然不會滿足於只一截,這作品還要接龍下去,成為一只合乎標準的百足;是以《人形蜈蚣》有續集,而第三集 (the final sequence) 亦準備於 2013年與廣大觀眾們見面。

於片中之創造者的思維裡,締造人形蜈蚣,是一項唯美的藝術傑作,那是把外科醫學、人肉雕塑與虐待僻共冶一爐,是橫式思考下的創造美學。完成之一刻,一件 master piece便橫空出世,而創造者亦昇華至「神」之位格。這是絕對的obsession,是一種病。

一般來說,殺人狂只是可怕,而智商與技藝俱高的虐殺奇才卻令人膽寒。林過雲只是屠夫,《沉默的羔羊》的食人博士卻是魔;《人形蜈蚣》裡的醫生屬後者升級版,而此片之荷蘭導演 tom six可能認為自己亦係此類。可惜的是,他的技法僅屬一般,併列眼高手低一族。《人形蜈蚣》病態與嘔心有餘,水平卻只 c-grade 層次,"hostel" 系列尚且不如,遑論大衛哥連堡的變態巨構 "dead ringer"。此片可以唬住一般觀眾,令他們害怕,作嘔,然除此以外,恐怕只餘一個字:sick。



伸延:變態文學《家畜人鴉俘》

以病態而言,此書堪稱「名著」。錯亂沉淪的奇想,狂戀、卑賤、墮落、虐待與凌辱,有色人種與牲畜大亂交的可怕世界,充斥「肉壺」、「廁畜」、「鴉俘」等畸異名目,生人勿近。





漫畫家廖沙於民國時期作品,甚有人形蜈蚣 feel。


8 則留言:

  1. Kenji Chan16/7/11 11:12

    Interested in this movie... can only find some clips on YouTube.
    [版主回覆07/16/2011 12:15:00]這片可一看,但沒看沒損失。
     
    噁心與病態,若松孝二改編自江戶川亂步小說的 《慾蟲》,比它淋漓盡致。
     
    btw 你已去了東歐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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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睇完真係好噁心,連生果都唔想食,好似好變態,想像唔到會發生,有感而發就係唔好隨便入陌生人屋企,因為唔知對方係咪變態佬,好似片中男女主角既遭遇,根本無力反抗,咁樣生存,倒不如自毀好過啦!
    [版主回覆07/24/2011 00:51:00]以真正人體力學計算,爬行動作較大時 --- 例如上樓梯 --- 嘴部該會爆裂,露出潰爛嘴型。你說得對,為防裂口,還是不要亂闖陌生人家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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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聽聞"人體蜈蚣"還會拍續集,而且還會再加人數約12人,唔敢想像會有幾變態,我怕睇完會發恐夢,將我既弱小心靈完全打破!
    [版主回覆07/24/2011 23:03:00]現在續集上映不了,不知有沒有機會看到十二蜈蚣連環扣,而看來第三集開得成的機會也凍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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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實開得成都未必會係一件好事,因為證明有好多人喜歡這類變態戲,搞到會有好多心理變態既人模彷咪仲慘!
    [版主回覆07/26/2011 21:58:00]於社會學角度,你也許說得對。於觀眾角度,我當然希望可以看到第二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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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點解你係男仔而你個圖像會係女仔呢?
    [版主回覆07/27/2011 21:35:00]網,就是虛擬化身!
     
    你呢?會開始寫 blog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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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相當認同你所講網係虛擬化身的感覺,其實重點係著重彼此思想既交流,不論男或女都不是問題!我曾經都想過寫blog,但確實沒有耐性,又怕無人會睇,都係留言好d,因為無人回應會感到好失望,大家都只想係網上舒發內心既感受及尋找到一些有共鳴既人士!相當欣賞你係一個有問必答既人!
    [版主回覆07/28/2011 22:38:00]為了令你欣賞,我又 「有問必答」了 。
     
    於在下而言,寫網誌,最重要是 enjoy 寫的過程,有沒很多人在看 ( 遑論共鳴 ) 並不太重要。在香港,大部份人關心的題材是消費飲食 、 股票投資 、孅體旅遊,我寫這些閱讀呀詩詞呀之類的,沒甚麼人有興趣的。所以我是自得其樂就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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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覺得寫blog如同昔日既日記,以前既日記只會記載每日發生既事情和感受,不會同人分享,甚至好好收藏更怕被人發現.但隨著科技進步,人們可以透過網上公開自己既所見所聞,藉此表達自己既感受,與人分享生活點滴,但科技越進步,反而同家人,朋友既關係變得越疏離,人們收工只會躲在房間上網搵人交談,卻不會主動和家人傾訴,其實一個孤獨既人,內心是好矛盾的,一方面好想搵人傾訴心事,但另方面卻怕被人出賣,因為現今既人實在太虛偽和奸狡了,凡事以利益為首,難以真心相待!實屬知己難求!
    [版主回覆07/29/2011 15:59:00]活在 2.0 世代的人,於現實中冷漠,於網上卻熱情。到底互聯網令人與人更接近,抑或更疏離?
     
    我也曾寫過一些對部落格的看法,如有興趣可看看:
     
     
    http://hk.myblog.yahoo.com/rosim65/article?mid=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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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再補充一句!有人識欣賞自己,對你所寫既事情有共鳴,我相信總好比毫無反應和回應吧?望斷天涯路,何處覓知音,知音人不在,苦剎有心人!
    [版主回覆07/29/2011 16:16:00]你說的當然對。
     
    我也有些補充。
     
    如有些想法,寫了出來,自是希望「有人」會讀到它,否則放在腦中就可以了,無須表述。那個「人」,於我來說,是形而上的「知音人」。這不是抽象,我真是這樣想的。任何作品,書也好,網也好,不一定保證有人會看的;理論上,讀者有可能是零。尤其部落格,相當虛無的。因此,我寫了,發表了,就以一種「交付於天地」的心態對待之,由得它去。如果 yahoo blog 不死 不滅的話,也許在我死後許多年,某篇文章才第一次遇上它真正的「知音人」也說不定呢。
     
    更重要的是,寫的過程是值得的。英國思想家 francis bacon 說過: ”reading, makes a rich man. conference, a ready man. writing, an exact man” 。寫作,令人精確。開卷有益;寫作,也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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