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8

〈博奕論〉與陳志雲





香港,是話題迅速轉移的都市。最近坊間熱話,當然係:你估入唔入到陳志雲?

「入」,在這裡,不是解「進入」,而是「入罪」的意思。廉署上回拘捕 tvb高層,結果蝦碌收場。今次街頭與網上的焦點是:如果找不到陳志雲的確鑿收益紀錄及證據,而叢培崑又把一切「攬晒上身」,做個擋箭牌烈士,那麼物證人證俱缺,志雲大師便可能揚長而去。

陳叢二男現時之處境,正是數學、政治及經濟學領域裡之重要方法〈博奕論〉中經典應用模型「囚徒困局」(prisoner’s dilemma) 之展示。
「囚徒困局」,源於意大利作曲家 puccini 的歌劇 "tosca"裡的情節,1950年代中期,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數學教授 albert tucker 運用這故事,轉化成「囚徒困局」,闡釋一種博奕困境:

警察逮捕了兩名劫匪,檢察官手上的證據,只能證明他們非法持械,刑罰是監禁兩年;而沒法證明可判監十年之結夥行劫。在此情況下,若二人俱堅拒否認行劫,就只能各判兩年。

此時,檢察官生了一條狡計。他先往劫匪甲的羈留室,向甲說如果劫匪乙認罪,而他不認,乙便能獲減刑,只會判個四年,但他卻會被判十年。這樣一來,如果甲堅信乙會認罪,那最好自己也認罪,因為坐四年監總比十年好。

檢察官繼續向他拋出另一假設性狀況及條件,如果乙不認罪,甲卻認罪並檢舉對方,乙就會被重判十年,甲則獲減刑,只判四年。

對於劫匪甲,無論劫匪乙作何決定,認罪都該是最佳選擇。

問題是,原來檢察官向劫匪乙也提出了同一建議,而乙的結論自然也一樣。結果兩人皆認罪,俱被判四年。而其實如果兩人均口硬不認罪,都只會被判兩年。

「囚徒困局」是「完全訊息靜態博奕」(complete information static game) 的例子,在局限條件中,雙方只作一次博奕對疊,於同一時間下選擇行動方案,其間沒法徹底掌握訊息,而只能估量對方的思維。

現在,陳志雲可選擇認罪;或與叢培崑切割,把一切罪名推給他。同樣地叢亦可認罪;或選擇同時篤死陳而求減刑。現實中他們並非處於「一次性博奕」狀態,問題是,二人如何能徹底相信對方不會口是心非,出賣自己呢?「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但人心的真真假假,實難分辨,那已是進入深層的心理博奕狀態了。

原來繼《志雲飯局》後,志雲大師現再粉墨登場,開新節目《志雲教室》,現身教法。請大家買定花生,等上課。

5 則留言:

  1. 「囚徒困局」 …謝謝呀! 又知多樣野了!
    [版主回覆03/18/2010 22:01:00]嘩! … 唔好客氣呀! 謝謝捧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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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出走傳媒人18/3/10 23:53

    唔通...佢係利用大氣電波俾緊暗號另外嘅人??
    [版主回覆03/19/2010 00:27:00]老廉還須調查兩個月,才可決定夠料起訴否,陳叢有大把時間夾口供。但 icac 最叻勾線監聽,一齣竊聽風雲正暗戰上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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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他們這個情況比「囚徒困局」有利得多,因為在「囚徒困局」的假設下,兩名囚犯不能溝通,只能作一次決擇。 另外,可否談談「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之由來,曾聽說是禪語,是嗎?
    [版主回覆03/21/2010 00:52:00]這不是甚麼古典禪語,乃來自  98 年台灣妙天禪師被指欠債  8,000萬 新台幣不還,以此語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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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陳生被捕﹐ICAC諸君﹐一定亢奮到極點。
    睇佢個記招﹐仲有老虎碌木記招﹐都比唔上一個 Edison Chan     0甘高水準。
    [版主回覆03/21/2010 18:34:00]icac vs. tvb 第一回合已滑鐵盧,今次不容有失,否則慘過車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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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Wai Tong7/4/10 12:05

    信還是不信?真或假?說不準。
    [版主回覆04/07/2010 19:23:00]假作真時真亦假。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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