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7

香港警察





香港,經歷了殖民地歲月,在天佑我皇治下,締造了一個獨特階層 ~ 警察。皇冠蓋頂,身穿挺直洋制服的皇家警察,有「鬼頭」、有唐人,與普羅市民的關係近而遠,即若離。如果同學仔的爸爸是沙展,大家在「卜公」踢完波後在士多喝罷可樂,他便回到鴨巴甸街大斜路的警察宿舍,對你來說,那是個很奇怪的「家」,門牆森嚴,很有點距離,就像平日在街上遇見「差人」,總自覺地拘束一下,因為如果自己「樣衰」,警察叔叔是會「逗」你的!

在消防員也會喊「有水放水冇水散水」的五六十年代,兩種人最有勢力:賣白粉的、陀鐵的。警察,根本是穿制服的賊。呂樂、韓森、藍剛、顏雄,一個個風雲名字。在那年代如沒遇劫或被姦,不要隨便報警,警察來到,見只是兩條茂利打架,會罵:「差人好得閒呀?」一支掛名公僕實則特權階級的隊伍,很多時都不太友善,不會像《阿飛正傳》裡的劉德華,斯斯文文,仲搣橙過你食。
所以「警民關係」,永遠是個課題。以前港英政府,時時會在電視放些短片,片中有幾個阿伯在維園下棋,兩名差人經過,觀棋多語,警民打成一片,此等畫面,跟一位臉泛溫馨微笑的空姐,替乘客蓋被子一樣,很不真實。
回歸後,警隊換了一套不那麼帥、甚似保安員的制服,多了一個「投訴機制」,再沒那高唱「憑熱血,硬漢子,拚出一身痴」的政府宣傳片那麼厲害,而警權也沒那麼大了,與市民關係沒從前緊張。本來,一切似乎不錯,直至戊子鼠年前兩周全城捲起淫照風暴,然後先有警務署長鄧竟成仿「人大」釋法云:「發放照片可能有罪」,後有警務處刑事科助理署長黃福全曰:「朋友話,咦?好正喎,抄隻嚟丫!咁唔算犯法。」以為破了案高調攞威,豈知被剃了眼眉之餘,還令「人人做了朋友」;這豈只警察權威受損,簡直是形象到了「滑稽」的地步。美國立國 232 年,出了個將名留史冊的無能總統小布殊,香港特區致府成立凡十載,也出了個注定名留青史的 funny 一哥鄧竟成。 






2 則留言:

  1. Da_Southside_Boy7/2/08 16:56

    Happy Chinese new year~
    [版主回覆02/07/2008 17:03:00]happy year of the rat to you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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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澳門以賭業維生,手瓜即是籌碼,所以就出了一個威猛的「抽水哥」。 香港回歸 10 年,管治者亦有效地建立出一套「唔抹嘴文化」,於是由老董的一個二個「大隻港」,到老曾的文革亂講,上行而下效,終令堂堂的壹哥 ---- 也退化成為了「吹水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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