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4

略述佛教之「俗諦」義 (2)


俗諦是執著,須要化掉,這個想法對西方人來說直是駭人聽聞。自中世紀以來,西方哲學家一直努力為這個佛教所說的俗諦建立架構,成立智識論系統,肯定事件發生的因果關係。由法國的懷疑論者笛卡兒,到英國的經驗論者休謨,都未能完整地確立客觀事物存在,以及事件關聯之必然性。直至德國的康德建構起「超驗觀念論」,知識系統才確立穩定性。

康德把知識之形成分成三層,第一層是感性,即對客觀事物的記憶;第二層是主觀心靈架構,亦即想像;第三層是知性,透過超越的統覺之能力,將物料與素材了解、分析、整合與重鑄,得出知識後返回來為感性層服務。所以康德最重視知性,他有一名句:「知性為自然立法」,自然就是現象界存在的萬事萬物 --- 佛教的一切法當然亦涵蓋了這個自然 --- 以時間與空間作為感性的形式條件,再以質、量、關係、程態四類下之十二範疇這些先驗概念,來決定現象裡的對象,並證明出因果聯繫有其客觀必然性。康德這套知識論系統是非常有意義的,假如因果並無必然關係,科學還有堅實基礎嗎?2

然而於佛教來說,康德所頒布的範疇概念統統是不相應行法,是見道成佛的障礙。如果康德在世時聽到佛教這個說法,真不敢想像他會作何反應。3

有個禪宗著名故事,最能鮮活地道出佛教對俗諦的見解,便是那個風吹旗動的故事。兩個和尚見大風把旗吹動了,第一個和尚說「風在動」(很對。旗是死物,何以能動?)。第二個和尚說「旗在動」(亦對。目不見風,明明只是旗在動!)。話頭到了這裡,已隱然透出很險的機鋒。慧能經過,說:「風未動,旗未動,是人心動。」那個東西,只是自己在那裡,如是而已。人看見了,把時間、空間、質、量、關係等格度全部套進去,這時人只見現象諸般定相,離真諦卻很遙遠。真諦,就是真如,如其所如,才是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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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活於世間之中,紅塵滾滾,當然不可不依世俗諦,這對一般人而言,俱是最真實的。菩薩、佛所言之真諦,以科學的立場來說都是妄想。因為真諦,殊不能客觀證明之。

在舊約聖經〈約伯記〉裡,約伯問神,為何他是義人,卻歷經苦難?神不回答,卻問他知否風從何來、魚兒為何游在水中?約伯不再發問,把生命交付於神。最後他說:「以前我風聞有祢,現在我親眼見祢。」〈約伯記〉的故事,是《聖經》智慧的表現!人類精神與智慧,好多時是相通的。有問:「達摩東來意?」答曰:「鎮州蘿蔔重八斤。」這不也是非同凡響的智慧麼?所以我常記住唐君毅先生一句話:「一切虔誠,終會在彼岸相遇。」真諦,超越邏輯關係,也超越語言。唐先生稱這些做「啟發性語言」,它沒有科學性的準確陳述,卻指向真理,令人豁然開朗,俄而領悟。

生命境界,最終必趣向宗教。《大品般若經》浩瀚如煙,反覆讚頌般若波羅蜜多,勸眾生當學般若波羅蜜多。宗教,就是要你「起信」。起信,是得見真諦的起點。佛教有部名著,就叫《大乘起信論》。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藝術層次,道德層次,最後還是要昇華到宗教層次上。人以謙恭的心,契向終極的神秘。這「起信」二字,不是很美嗎?


註:

(1) 成見,乃已成之見,即經驗知識。現在的人把它理解成「偏見」,是偏差了。如果沒有成見,我們是很難活在社會中的。

(2) 笛卡兒由「我思」而保證「我」的存在,其實這並非「感性我」而只是「邏輯我」(當然更不是超越的「道德我」)。而知識對象需藉感性來了解,但感性並不可靠,隨時可以欺騙我們,所以唯有藉「上帝存在」去保證「物」之存在,這只是「間接的保證」(托上帝來保證) 。當經驗對象要靠超越的上帝去保證,便無客觀實在性可言,成了主觀覺象,可能只是虛幻的。如果連一物都不能保證,如何能證成因果關係?科學如何能有穩實基礎?

(3) 有說康德讀了儒家學說書籍的譯本,給了他具大啟發,令他思考出「自由意志之自律」、「意志為行動立法」等觀念,一百八十度改變了西方轉統道德思維,由「上帝底道德」扭轉為「道德底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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