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諦是執著,須要化掉,這個想法對西方人來說直是駭人聽聞。自中世紀以來,西方哲學家一直努力為這個佛教所說的俗諦建立架構,成立智識論系統,肯定事件發生的因果關係。由法國的懷疑論者笛卡兒,到英國的經驗論者休謨,都未能完整地確立客觀事物存在,以及事件關聯之必然性。直至德國的康德建構起「超驗觀念論」,知識系統才確立穩定性。
康德把知識之形成分成三層,第一層是感性,即對客觀事物的記憶;第二層是主觀心靈架構,亦即想像;第三層是知性,透過超越的統覺之能力,將物料與素材了解、分析、整合與重鑄,得出知識後返回來為感性層服務。所以康德最重視知性,他有一名句:「知性為自然立法」,自然就是現象界存在的萬事萬物 --- 佛教的一切法當然亦涵蓋了這個自然 --- 以時間與空間作為感性的形式條件,再以質、量、關係、程態四類下之十二範疇這些先驗概念,來決定現象裡的對象,並證明出因果聯繫有其客觀必然性。康德這套知識論系統是非常有意義的,假如因果並無必然關係,科學還有堅實基礎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