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6

forever the boss !




我希望有一天,能開車橫越美國。

從加州出發,前往 new england,穿越美國中部,一個個陌生的城市,和鳥不下蛋的鄉鎮。我希望能在 nebraska,找一個如電影"nebraska"裡的荒蕪小鎮住上兩晚,在最草根的酒吧喝啤酒,看當地人 shoot some pool. 我一定會前往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市伊利河岸邊的 rock and roll hall of fame,那是我人生其中一個最想去的地方;而每當想起美國小鎮與搖滾樂,我就會想到 bruce springteen.

在亞洲,bruce springteen 從不是知名巨星 (日本除外),東方的樂迷似乎都不喜歡聲線又沙又沉的歌手,尤其他唱歌的風格較為隨意,大部份歌曲都不是 sing along type,就如 bob dylan,在華語社會不可能成為西洋流行樂主流。然而 bruce springteen 在美國,卻是超級巨星,宛如皇帝,更是波士!

香港人認識的美國,是東西兩岸,以紐約和加州為代表,非常自由派,享樂至上,金錢掛帥,相當創新,有時也對靈性有所追尋。但上屆總統選舉告訴我們,美國中部城鎮的美國人,有無比能量。這裡有巨大的藍領群,一生在工廠裡工作,養妻活兒。他們都是虔誠新教徒,家庭至上,生活機械,每年交稅,熱愛棒球,性格與政治取向同樣保守。而農民則在無邊無際的玉米田幹活,黃昏時在木造房子前的舊椅上喝上一杯,望著蛋黃般的夕陽緩緩沉下,此時收音機傳來的音樂,可能是美式鄉謠,或是 bruce springteen 的聲音。

bruce springteen 沒使美國音樂改朝換代,也沒創造出未曾有過的聲音。他的第一張專輯是"greetings from asbury park, n.j.",監製 appel 想把他打造成另一個 bob dylan,這專輯其實也頗惹人矚目,卻不算是後來的他的 prototype. 同一年秋季推出的"the wild, the innocent & the e street shuffle "是我其中一張最喜歡的波士唱片。對,bruce springteen is the boss,與他長年合作的 e street band,樂團成員早年跟著他,以不同樂團名稱,於各式酒吧與場地演出,bruce springteen 是領班,既是樂隊主將也是經理,演出後向隊友發薪,波士之名,不逕而走。

兩年後的第三張唱片"born to run"直上雲宵,bruce springteen 成為美國無人不曉的名字,飆出'thunder road', 'born to run'billboard 大熱作。之後連續三張極優秀唱片"darkness on the edge of town"、"the river"、"nebraska"後,1984 年祭出的"born in the u.s.a." hit 爆全球,大碟同名歌挾歌詞"sent me off to a foreign land, to go and kill the yellow man"由太平洋席捲而來,響徹滿是 yellow man 的亞洲 (香港樂迷也在此時開始認識 bruce springteen),大碟內共七首歌以細碟發行,'dancing in the dark', 'glory days'紅遍全球,亦有誘發共嗚的深刻之作'i'm on fire'.

burce springteen 歌曲深入美國生活。82 年的"nebraska"專輯,他一個人包辦所有樂器演奏,錄音師 mike batlin 以四聲軌卡式帶錄就,原本計劃之後與 e street band 重新再灌錄,但後來竟決定就以這批 demos 直接推出。一個如日中天搖滾巨星以 diy 形式製作 lo-fi 唱片並正式發行,可謂異數!這張首次沒以巡迴演出配合出版的專輯,是美國 heartland rock 聖盤,深沉吟唱出藍領以至邊緣人物沒有未來的人生。

個人最喜歡的 bruce springteen 歌曲,是來自 1980 年專輯"the river"的主題曲,他擬作出一名藍領工人,以滄桑口琴聲開始,夫子自道,訴說他半生的 haunted story. 

生命如河水流逝,當中有許多彎彎曲曲的挫折,失意與哀傷常來探訪,有不堪回首的片段,有彷如苦水的回憶。bruce springteen 今年七十歲,一生唱盡了無數人的人生,有苦有樂,從不過時,he is always the boss



'the river' ~ bruce springteen




13 則留言:

  1. 不要去深南方@@ 對非白人不太安全的. 66路線曾經很出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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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多年前去過 louisiana,是從加州直接飛去 new orleans,再在當地租車,聽爵士樂吃 creole food,感覺也很安全。route 66 應該沒經過 louisiana,不知今日深入這路線會否仍似 "green book" 那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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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奧爾良都算是國際城市. route 66 從南加州通過西南方, 然後轉向到芝加哥. 如密西西比的內陸小鎮, 路過都要小心,不要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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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美國有甚麼半冷門好地方值得探索?可以推介一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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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能有太多了. 美國真得是百花齊放. 各有各的空間. 個人能接觸到得可能很少. 人只是小圈子和習慣的生物? 妳對那冷門的有興趣? 住貨車, 自由攀登, 滑翔翼算不算冷? 地方就由國家公園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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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去旅行對行山露營沒興趣,而是較喜歡探索些獨特的東西,再以 new orleans 作例子,它很有南方風情,有我喜歡的音樂,菜色獨特,走訪了幾個 plantation,在沼澤區瀏覽等等,我都覺得很有趣。當然也喜愛看風景,置身美麗的大自然現場,你說的由國家公園開始是好提議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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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新奧爾良的爵士樂或音樂都是很有名氣的, 對懂音樂可以其樂無窮. 原來單車座墊都有得研究, Hi-Fi 發燒友連電線都有得玩. 所有地方最獨特是它的地理大自然和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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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還未看Nebraska,不過我看過太多美國片,明白你形容的美國中部。我也想到訪那些小鎮酒吧和24小時的Roadside Diners (不過要提防暴力事件:P)。
    正在看Ugly Delicious,主持是美籍韓國人,講飲食文化,也食物/飲食習慣背後的意識形態(如大美國主義、對其他種族的stereotype和歧視等),讓人看到美國人無知、保守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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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年在拉斯維加斯旅行,跟一位該有五十以上的美國叔叔交談,他說自己從未離開美國。這絕不奇怪,因為逾半美國人從未外遊,但他顯然對此甚 proud, 以未曾離開過本土為榮,倒是幾奇怪的心態。

      旅行,最好多跟當地人攀談 (語言通的話),交流比閱讀更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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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以的最好住上幾個月. 看了美國工廠紀錄片覺得奇怪的是美國本土工人只想世代做同一工做, 好似不太上進. 但回看中,日文化和傳統一樣有好多過百年的事業. 從自己的角度一切成為正常 (這是我從韓劇中得到的另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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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橫越美國我預期六星期左右。能住上幾個月當然最好,但要看條件是否相就。

      日本過百年的事業與小店多的是,中國則被共產黨剷得八八九九,老店也只是徒具招牌,只是偽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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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至今依然對Nebraska嗰pair老婆婆老公公嘅演技記憶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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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lexander payne 鏡頭下的 nebraska 小鎮真是鳥不下蛋。一家三代人齊齊看棒球賽那場戲,可以想像那份悶到發慌。(話時話我就是想往這種美國中部 small town 待上數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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