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kurt cobain 如果沒自殺,今天五十歲生日。
五十歲的他,可以想像,但沒有人這樣做。在世人腦海中,他永是風華正茂的廿七歲。
kurt cobain 是「廿七俱樂部」成員,帶著廿七歲的美麗身影離開。這個年齡,剛過了稍青澀而不更事的二十歲前半葉,尤有三年才到叫人無奈接受的三十歲,即使與最尷尬的廿九,仍有兩年緩衝期。廿七歲,是才情綻放而又初顯從容的花樣年華,有著一點人生經驗與世故,也有不用左顧右盼思前想後而只一往無前的本錢與豪情。廿七歲,沒有不漂亮的人物。
是以,在廿七歲死去 — 甚至更形式主義地在廿七歲生日那天死去 — 是一個優美的終局,一種有餘未盡且餘韻不絕的弔詭式巔峰,直如一本動人故事集的驚奇終章,令人不忍終卷,凝聚成深刻的歎息,美之若何。所以浪跡天涯的安生,也盼自己能在廿七歲時死去。
然而風塵戀戀,絕大多數人還是於不知不覺間繼續行,安生也沒在這天自殺。如果活到七十歲的人生是一個自由行旅程,那麼廿七歲離開就等如於行程第三日夕陽初下時回程,會好不甘心,因為今晚會是翡冷翠之夜,明日更要開始進軍羅馬哩!
走過草原,走過城邦,人最終還是要來到沙漠。晚年,枯槁的身軀了無顏色,在一片塵沙或黃土之上,更多的智慧也一無用處。多活幾十年,在地球四十五億年的長河裡又有何差別?松樹千年終是朽,槿花一日自為榮。存在主義說人生不過是一段段滾下去的虛無,不如廿七歲時如櫻花飄落,變作銀河中一剎而過的星塵。
大部分人都是戀戀紅塵,很難像27俱樂部的人那麼灑脫。
回覆刪除不過多活些時間,可以到處走走看看,未嘗不是一件賞心樂事。
人怕老,不斷與歲月作戰,但注定失敗。人又害怕死亡,不斷與死神作戰,結局也是有死無生。人怕死貪生但必死,所以在生去死來之間,活出一點「意義」,該是最好的策略與選項了。
刪除廿七歲離去,令人惋惜,幸好他發光發熱過,令人記住。
回覆刪除我常提醒自己,人生短暫,凡事不要這麼執著,不能讓工作影響心情,不用太理會別人看法,但原來很難做到。人在社會中生活,便要守社會規條。
基因決定,人是群體生物,要生存,就得在意自己在社群𥚃的位置。不介意別人目光,特立獨行,是違反天性的 (隠閉青年亦然)。其實妳所說的「三不」,都很難做到,能自覺,已很好;如久而久之,漸次成為一分修養,心境能夠平順些,就已很了不起了。
刪除昨日突然想起River Phoenix,立即在碟櫃找回他的Dogfight重看(家裡還有他的My Own Private Idaho。但我偏偏未看過他的成名作Stand By Me)。原來他因過量吸毒離世時才廿三歲,唉。
回覆刪除其實 river phoenix 都有啲後生青靚白淨版 kurt cobain feel,佢啊哥啲戲咁好,若非英年早逝,river phoenix 可能都有機會成為除狄卡比奧外另一個樣得又演得嘅巨星。
刪除(reply from kagoshima)
是啊,他們倆長得有點像。他因吸毒而死,太可惜......
刪除原來他本來有機會演出Titanic,不過他過身後,角色最後到了Leo仔手上。
(等你分享Kagoshima的見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