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3

罪與罰






巴士翻側,演成奪命車禍。因為時近深夜,車中多年青乘客,至今兩女死者為十七及廿四歲,重傷者亦多三十歲以下。司機初步說是路面油漬肇禍,乘客卻說巴士高速行駛,是以轉彎出事時一邊車輪完全離地,儼如 stun show。
是否超速致禍,法庭終會有判決。那個晚上,巴士其實有沒有高速疾馳?乘客知道,駕駛座裡的人,當然也知道。

上帝會否把這齣人間慘劇,佈局成這樣:車禍原來確是超速所致,但司機卻雇來最厲害的律師,並贏了官司,即場無罪釋放。死傷者家人,目送勝利的身影離開,恨意在臟腑裡燃燒,卻是無可奈何,唯有高喊「天冇眼」。

如果是這樣,逃過牢獄一劫的司機,可是贏了人生裡重要一仗?

俄國作家杜斯妥耶夫斯基的著作《罪與罰》,男主角拉斯柯尼科夫以利斧砍死了放高利貸的老太婆和她的妹妹,卻因種種巧合,竟逃離了現場,而警方始終未能找到確鑿證據;後來還戲劇性地居然有人自認是兇手,拉斯柯尼科夫於是自動逃離法網。

然而,他卻未能擺脫另一種懲罰 --- 道德的鞭笞。曾經犯罪與奪命的陰影,如厲鬼纏繞,無可脫身。良知如一根鐵鎚,轟擊著犯罪者心頭,流化成一場孽障,使靈魂寸寸撕裂。

內心變成修羅場,拉斯柯尼科夫最終抵不住強大的痛苦,向警方自首,被流放西伯利亞服刑。在漫天飛雪的深寒世界裡,他終於找到靈魂的出路,從血淋淋的壓抑中獲得釋放。

天地不仁,十七歲的年華青春,被硬生生奪去;天,也真殘酷,卻不會沒眼。如果真的因超速致禍,便不要編撰一灘虛構的油漬,而該道出事實,然後留待法律裁決。唯有如此,靈魂方能在輕與重之間,漸次褪掉那苦重的心債、蔓延的折磨,於無可挽回的殘酷裡找到救贖。

6 則留言:

  1. 有沒有可能,有些人真的天生沒有良心,缺乏廉恥,似乎每次類似的車禍,司機都不見有任何自責表現,又或者因為他們從不自省,所以特別危險?
    [版主回覆11/13/2009 14:56:00]正統儒家學說認為,良知,是當下呈現的! ( 是以良之,人皆生而有之,此謂道德之必然性 )
     
    然而若沒呈然呢?那是蒙蔽了。
     
    同義反覆,說了等如沒說。
     
    司機出事後總找藉口,我想那是人類自保的本能吧。法網之外,還有個心網;反省,我想是有的。老掉大牙的話:與其出事後追悔,何不把車子好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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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真是人在做,天在看.自身有罪無罪自己心中有數,即使逃掉法網卻逃不掉良心的責罰.套句"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這意外很悲劇,年輕的生命一下就夭折了,總讓人心有戚戚然...
    [版主回覆11/15/2009 17:30:00]早一班車,遲一班車 、 前一個位,後一個位,結果都會不一樣。生命太無常,我們也太渺小。還是老掉大牙的話:把握現在,珍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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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chi wai chiwai16/11/09 00:30

    把握現在,珍惜所有。每個人都明白,但譚何容易.         人性本善,     自保的天性,隨著成長 .良心,先放一旁吧 .   被 蒙蔽了。
                        
    [版主回覆11/16/2009 01:54:00]說易不易,說難不難。做,則五十五十;不做,則零。對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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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從來,死不認錯是天性,不然要律師做甚麼?律師至少可以給你求情,給你減刑。
    [版主回覆11/17/2009 01:45:00]對著全世界,可以大大聲,死不認錯,決不承認,絕不悔改。
     
    然而當夜深人靜,獨對天地時,你在想甚麼?
     
    天知,地知,寸心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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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這才是最難熬的時刻,因為只有你知道自己做了甚麼。人畢竟還沒完全脫離自然的天性,擁有強烈的自我保護意識,或者那是潛意識。製造謊言,期待僥倖,成了理所當然。然而,紙終不能包火,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這就夠折磨了。
    [版主回覆11/17/2009 14:49:00]是以儒家有個觀念: 「慎獨」。獨個兒時,所作所為,所思所感,才是最真實的。
     
    拉橫一點,放鬆一點說,做甚麼也好,最好過得自己過得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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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當一個謊言說一百次後, 便能成為事實, 即使不能, 至少也可說服自己, 黑亦可變白. 可悲也~ 
    [版主回覆11/17/2009 17:44:00]自我不斷向外宣說一個意識形態,最後自己成為世上最相信的人。 michael jackson 不斷說 “ love” ,漸次 love becomes his own propaganda 。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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